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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(暂行)的通知

字号:大︱中︱小 2009-02-12 11:14:57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:

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(免)税
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(暂行)的通知
国税发[2005]199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:
  为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,,,,,,加强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,,,,,,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活动,,,,,,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退(免)税有关单证实行备案管理制度。 。。。。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出口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属于退(免)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,,,,,,最迟应在申报出口货物退(免)税后15天内,,,,,,将下列出口货物单证在企业财务部门备案,,,,,,以备税务机关核查。 。。。。。出口货物退(免)税有关单证备案说明详见附件1。 。。。。。
 。 。。。。。ㄒ唬┩饷称笠倒夯鹾贤⑸笠凳展悍亲圆跷锍隹诘墓夯鹾贤,,,,,,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定的补充合同等;;;;; ;;;
 。 。。。。。ǘ)出口货物明细单;;;;; ;;;
 。 。。。。。ㄈ┏隹诨跷镒盎醯ィ;;;; ;;;
 。 。。。。。ㄋ模┏隹诨跷镌耸涞ゾ荩òǎ汉T颂岬ァ⒑娇赵说ァ⑻吩说ァ⒒跷锍性耸站荨⒂收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)。 。。。。。
  二、备案要求
 。 。。。。。ㄒ唬┍赴缚刹扇×街址绞剑
  第一种方式: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顺序,,,,,,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,,,,,,统一编号,,,,,,并填写《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》(见附件2)。 。。。。。
  第二种方式: 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(免)税申报顺序填写《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》,,,,,,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,,,,,,但必须在《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》“备案单证存放处”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,,,,,,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、财务部门等。 。。。。。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(或其他人员)个人保存,,,,,,必须存放在企业。 。。。。。
  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,,,,自发生之日起2年内,,,,,,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(免)税后,,,,,,必须采取第一种方式备案单证:
  1.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或D级;;;;; ;;;
  2.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(免)税登记的;;;;; ;;;
  3.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,,,,,,日常申报出口货物退(免)税时多次出现错误或不准确情况的;;;;; ;;;
  4.办理出口退(免)税登记不满1年的;;;;; ;;;
  5.有偷税、逃避追缴欠税、骗取出口退税、抗税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;;;;; ;;;
  6.有违反税收法律、法规及出口退(免)税管理规定其他行为的。 。。。。。
 。 。。。。。ǘ)备案单证应是原件,,,,,,如无法备案原件,,,,,,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,,,,,,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。 。。。。。
  对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,,,,,,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,,,,,,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,,,,,,其余出口的可在《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》“备案单证存放处”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。 。。。。。
 。 。。。。。ㄈ┏碛泄娑ㄍ,,,,,,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,,,,,,不得擅自损毁。 。。。。。保存期5年。 。。。。。
  三、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,,,,,,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,,,,,,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。 。。。。。在进行退税审核、退税评估、退税日常检查时,,,,,,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,,,,,,进行检查。 。。。。。同时,,,,,,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,,,,,,负责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。 。。。。。
  四、对于出口企业有本通知第二条第二种方式中所述六种情形之一的,,,,,,税务机关可要求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(免)税时提供备案单证。 。。。。。对备案单证,,,,,,税务机关应着重核对以下内容:
 。 。。。。。ㄒ唬┍赴傅ブに泄航⒊隹诨跷锏钠访⑹俊⒐娓瘛⒌ゼ塾氤隹谄笠瞪瓯ǔ隹谕怂白柿系哪谌菔欠褚恢。 。。。。。如,,,,,,是否存在修改出口货物运输单据的问题。 。。。。。
 。 。。。。。ǘ)备案单证开具的时间、货物流转的程序是否合理。 。。。。。如,,,,,,是否存在购销合同签定时间与货物运输、报关时间顺序不一致等。 。。。。。
 。 。。。。。ㄈ┏隹诨跷锩飨傅ァ⒊隹诨跷镒盎醯ビ朐鲋邓白ㄓ梅⑵保ɑ蛟鲋邓白ㄓ梅⑵鼻宓ィ┑哪谌菔欠褚恢。 。。。。。
  凡对备案单证核对有疑问的,,,,,,可暂停退税,,,,,,将有关情况核实清楚后按规定处理。 。。。。。
  五、出口企业未按本通知第二条要求进行装订、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,,,,,,税务机关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条的规定处罚。 。。。。。
  六、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、不如实反映情况,,,,,,或者不能提供备案单证的,,,,,,税务机关除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六十四条、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外,,,,,,应及时追回已退(免)税款,,,,,,未办理退(免)税的,,,,,,不再办理退(免)税,,,,,,并视同内销货物征税。 。。。。。
  七、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。 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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