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的通知
字号:大︱中︱小 2009-02-12 11:14:00 集团办公室 点击数:
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
关于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的通知
国税发[2006]24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,,,,,,商务主管部门:
为确保我国外贸出口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,,,,,,进一步规范外贸出口经营秩序,,,,,,严禁出口企业从事“四自三不见”等不规范的出口业务,,,,,,严格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,,,,,,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违法犯罪活动,,,,,,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出口企业要规范出口经营行为,,,,,,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,,,,,,加强对业务人员的素质教育,,,,,,严格按照正常的贸易程序开展出口业务。。。。。。。出口企业要实质参与出口交易活动,,,,,,确保出口业务的真实性,,,,,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。。。。。。。
二、为维护我国正常外贸经营秩序,,,,,,确保国家出口退税机制的平稳运行,,,,,,避免国家财产损失,,,,,,凡自营或委托出口业务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,,,,,出口企业不得将该业务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(免)税:
(一)出口企业将空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、出口收汇核销单等出口退(免)税单证交由除签有委托合同的货代公司、报关行,,,,,,或由国外进口方指定的货代公司(提供合同约定或者其他相关证明)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;;;;;;
(二)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,,,,,其出口业务实质上是由本企业及其投资的企业以外的其他经营者(或企业、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)假借该出口企业名义操作完成的;;;;;;
(三)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,,,,,其出口的同一批货物既签订购货合同,,,,,,又签订代理出口合同(或协议)的;;;;;;
(四)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,,,,,,出口企业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(其他运输方式的,,,,,,以承运人交给发货人的运输单据为准,,,,,,下同)上的品名、规格等进行修改,,,,,,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有关内容不符的;;;;;;
(五)出口企业以自营名义出口,,,,,,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、结汇或退税风险的,,,,,,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外方的索赔责任(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);;;;;;不承担未按期结汇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(合同中有约定结汇责任承担者除外);;;;;;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税的资料、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;;;;;;
(六)出口企业未实质参与出口经营活动、接受并从事由中间人介绍的其他出口业务,,,,,,但仍以自营名义出口的;;;;;;
(七)其他违反国家有关出口退税法律法规的行为。。。。。。。
三、出口企业凡从事本通知第二条所述业务之一并申报退(免)税的,,,,,,一经发现,,,,,,该业务已退(免)税款予以追回,,,,,,未退(免)税款不再办理。。。。。。。骗取出口退税款的,,,,,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,,,,,,并处骗取退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?????;;;;;;并由省级以上(含省级)税务机关批准,,,,,,停止其半年以上出口退税权。。。。。。。在停止出口退税权期间,,,,,,对该企业自营、委托或代理出口的货物,,,,,,一律不予办理出口退(免)税。。。。。。。涉嫌构成犯罪的,,,,,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。。。。。。
四、各级税务机关、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,,,,,,做好政策宣传工作,,,,,,积极引导出口企业从事正常的出口贸易,,,,,,规范外贸经营程序,,,,,,加强出口货物退(免)税管理。。。。。。。主管出口退(免)税的税务机关继续按现行规定的申报、审核、审批要求,,,,,,做好出口企业正常出口货物的退(免)税申报、审核、审批管理。。。。。。。同时,,,,,,税务机关和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,,,,,,密切注意骗税新动向,,,,,,对已发现的违法、违规行为,,,,,,要严肃处理,,,,,,不得以任何理由姑息、纵容出口企业从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、违背正常出口经营程序的出口业务。。。。。。。
五、本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(以出口货物报关单〔出口退税专用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)。。。。。。。
国家税务总局 商务部
二OO六年二月十三日
